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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無線寬頻』會員申請同意書
以下條文詳述在『台南市無線寬頻』提供您服務的同時,您必須瞭解的相關事項,請您在同意註冊成為會員前,詳細閱讀,尤其當您在線上點選「同意」鍵,表示:
1、當您於本網站註冊成為會員後,即可使用台南市無線寬頻提供之服務。
2、當您開始使用無線寬頻各項服務,即表示您同意並遵守本會員規範及相關之法律規定。
一、遵守會員規範及法律規定
您了解您於本網註冊後,即成為『台南市無線寬頻』會員,可使用本服務。當會員使用台南市無線寬頻服務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服務之會員規範及所有注意事項之拘束,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國際網際網路規定與慣例。
二、會員資料
基於『台南市無線寬頻』所提供之各項服務,您同意於註冊時提供完整詳實且符合真實之個人資料,您所登錄之資料事後有變更時,應隨時於線上更新之,如有任何虛假或冒用他人名義登錄,應自負法律責任。
您提供之個人資料若有填寫不實,或原所登錄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台南市政府有權隨時終止您會員資格及使用各項服務之權利。
如果您提供之個人資料經台南市政府判斷有違本服務之宗旨,台南市政府有權隨時終止您會員資格及使用各項服務之權利。
三、服務之更改與停止
台南市政府保留隨時更改或停止各項服務內容,或終止任一會員帳戶服務之權利,且無需事先通知會員。無論任何情形,就停止或更改服務或終止會員帳戶服務之決定,台南市政府對任何會員或第三人均不負任何責任。
您瞭解台南市無線寬頻所提供的應用服務與資訊僅供會員使用,但不對任何服務或資訊傳送的遲延、儲存的故障以及任何資訊的刪除負任何責任。
四、保管及通知義務
您於註冊時須自行設定一組專用的代號及密碼,您有義務妥善保護自己的帳號、代號及密碼,並於每次使用完台南市無線寬頻所提供之服務後確實登出,以防他人盜用。您應為此組帳號與密碼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負責。為維護您自身權益,請勿將帳號與密碼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他人使用。若您發現帳號或密碼遭人非法使用,台南市政府不負賠償責任。
一旦您發現帳號如有任何異常或使用安全受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台南市政府,因未及時通知致本服務無法有效防止或修護,會員應自負全責。
網站上所表達的觀點、建議和其他所有訊息僅代表這些訊息、內容、資料、和張貼的作者本人看法,非台南市無線寬頻服務的觀點。本服務網站不擔保留言版或討論區中的任何參與人是他們自己所聲稱的人。
使用者有權決定是否要進入網站上其他鏈結網站並應自行評量該網站內容的價值。 有任何瑕疵或擔保責任,均與『台南市無線寬頻』無關。
上述賠償責任限制,若依法為不得限制者,則限制規定將不予適用。
五、留言版服務
您參加留言版時,您同意接受本服務網站之「留言版公約」規範。如有違反「留言版公約」,台南市政府有權刪除您的言論,您並應自行負所有法律責任,概與台南市政府無關,如因此致第三人向台南市政府為任何法律之主張和請求,或主管機關對台南市政府為任何行政處分,您應賠償台南政府之一切損害,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費用。
六、智慧財產權
本網站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以及網站畫面資料之安排,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台南市政府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台南市政府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任何人皆不得擅自複製、重製、改作、編輯、散布、傳輸或租用、出售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否則應負所有法律責任,台南市政府得依法請求賠償。
本網站之內容及程式為台南市政府之智慧財產,未經授權,不得擅自複製、進行還原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解編(de-compile)或反向組譯(disassemble)任何功能或程式。本網站只提供會員以登入的方式使用需會員資格的服務,若以其他任何方式進入本網站系統,本網站將追究該人員相關之法律責任。
七、鏈結
本網站在網站或所有服務相關網頁上所提供之所有鏈結,可能鏈結到其他個人、公司或組織之網站,提供該等鏈結之目的,僅係為便利您自行取得資訊,本網站對於被鏈結之該等個人、公司或組織之網站上所提供之產品、服務或資訊,既不擔保其真實性、完整性、即時性或可信度,該等個人、公司或組織亦不因此而當然與本網站有任何僱佣、委任、代理、合夥或其他類似之關係。
八、會員的義務與責任
您瞭解『台南市無線寬頻』為一提供公眾服務之開放場所,您同意對您公布於『台南市無線寬頻』或透過本網站傳輸的一切內容應自負全責,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國際網際網路規定與慣例。
您承諾不以任何方式企圖破壞及干擾『台南市無線寬頻』各項資料與功能,且沒有入侵或破壞網路上任何系統之企圖或行為。否則依法追究。
九、個別條款之效力
本同意書所訂之任何會員條款之全部或一部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
十、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同意書及本協議未約定之事項之解釋及適用,悉依中華民國法令解釋及規章、慣例為依據處理。
十一、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臺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提供您便利的無線寬頻服務,將蒐集您申請無線寬頻服務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現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向您告知以下內容,請您詳閱並瞭解內容後點選下方同意鍵。
1、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
157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75 其他地方政府機關暨所屬機關構內部單位管理、公共事務監督、行政協助及
相關業務。
2、蒐集個人資料類別:
C001 辨識個人者(姓名、住址、行動電話、電子郵件地址)
C011 個人描述(年齡、性別)
3、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地區及方式:
利用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本府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利用地區:本府所屬機關所在地、本府業務委外機構所在地與本府有業務往來之機構所在地。
利用對象及方式:除供本府內部調查、統計與分析您申請本府無線寬頻服務時所提供之個資類別以改善無線
寬頻服務品質及其他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為行政調查或偵辦刑事犯罪之必要,依有關法規請本府協助調查外
,本府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方。
4、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向本府行使以下當事人權利:
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請洽06-2991111分機8916
或寄電子郵件至wireless@mail.tainan.gov.tw。
5、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但如所提供之資料不正確或不完整,可能無法獲得您所需的服務。